商务部近日公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应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信息等;经营者为自然人的,要提供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等信息。这意味着无执照、不缴税的微商经营现状可能面临终结。
在“互联网+”时代,不需要传统店铺经营场所的微商,因其经营成本的低廉和经营方式的快捷,正成为一种创业的有效载体。然而,随着微商的发展,无证经营、诚信缺失、税款流失和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等问题也接踵而至。微商因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普及而兴起,其监管不同于传统商贸业态,涉及工商、食药监、物价以及微信平台等众多部门和领域,点多、面广、线长,若不将其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公众利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商务部拟出台相关经营管理办法,是依法规范微商经营行为的有益尝试,值得肯定。今后,相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形成有效的事前监管和事后问责机制,使微商这一新兴的商贸业态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