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云数据欢迎您!

微商卖食品 监管要张弛有度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0-06-12 人气:7825

  ■ 食政大观

  网售食品是特色鲜明的新生事物,与传统食品生产、经营、销售模式“和而不同”,这一特点要求监管思路也要与时俱进,不能用传统管理思维的尺子去量新业态。

  朋友圈类似“避风塘小鲍鱼、麻辣小鲍鱼、椒盐九节虾……速度来下单!”的吆喝随处可见,但今后这些私房美食或将不能再这么个卖法了。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这意味着五花八门的网售食品即将走出监管真空地带。

  “互联网+食品”这一新型生活形态正在改变民众的消费方式,便利、实惠、多样、分享是网络食品有别传统实体经营的特色所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日前对2004人进行的调查显示,70.2%受访者在朋友圈购买过自制食品,包含蛋糕甜点、水果生鲜、私房菜、咖啡饮料等。

  然而,网络食品也有不太美好的一面。其一,网络食品生产经营门槛低,没规定网店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绝大多数网店经营食品的资质、能力和责任心无法确保;其二,监管力度弱,立法空白、食品标准落后、网络经营主体不规范等,而且由于网络食品经营涉及食药监、工商、电信、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监管主体不明确成为困扰网络食品经营的顽疾;其三,消费维权难,出现质量问题很难查证追责。

  此次意见稿正是对这些问题做出明确具体规定,这是对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在“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的有力补充。一旦通过实施,网络食品在追责上有法律条文可循,不让不法商家钻漏洞。意见稿的着力点在于,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这是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不可或缺的一环。这意味着,朋友圈无证自售食品将被叫停。也就是说,今后“微商”要接着卖食品不能像以前一样“自由”、“任性”了。

  网售食品是特色鲜明的新生事物,与传统食品生产、经营、销售模式“和而不同”,这一特点要求监管思路也要与时俱进,不能用传统管理思维的尺子去量新业态。

  笔者认为,可以进行必要的备案、强化平台的责任。而为保护“互联网+”优势,其他方面不妨宽容些。譬如,美国加州2013年出台《家庭自制食品法案》,允许食品私营业主可将自制的烘焙制品、果酱、蜜饯等“无潜在风险的食品”推向市场。前端经营备案,中端平台监督,后端行政监管,各个环节都把实,网络食品经营就算管住了。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见稿还望集思广益,尽快完善,既确保网购食品的便捷,又要筑牢网售食品的安全堤坝,让“吃货们”舒心且放心地网上扫货。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0

快捷导航

建站工作室 微商城分销系统哪个好用 食品网络营销方案 管理系统开发步骤 专业app软件开发公司 直销软件研发开发 软件开发实用 郑州好的软件公司 软件开发app 昆明网络推广公司 网络宣传与推广 郑州oa软件 上街网站建设 分销商城合作模式 直销网络软件 网站推广郑州 网站首页建设公司 如何有效的进行网络推广 郑州seo网站关键词优化 广州全网推广公司 软件开发定制 网络营销策划外包 网络教育推广公司 农场游戏安装 网络营销免费 ios软件开发报价 厂家直销软件 直销软件哪家好 企业建设网页 郑州手机网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