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成为人们炙手可热的APP聊天娱乐软件,也带火了一种“潜藏”于微信中的电商——“微商”,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微商”购物也容易为不法分子所利用。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微商总代理玩失联”的利用“微商”从事诈骗犯罪的案件,做了相对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退款和赔礼道歉。(10月31日央广网)
依靠微信而崛起的微商这些年十分火爆,与传统的电商相比,微商的推广成本更低。投入小、门槛低、传播范围广、足不出户便可推广与销售、只需个体行为等特点,满足了大多数有意愿自己做点生意,却不敢轻易尝试实体性创业,亦没有太多资本投入,也不熟悉企业运营的个体。然而就是这个快速发展的新兴事物,已呈现出鱼龙混杂的态势。但近年来,微商因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新闻屡见不鲜。诚信问题已经凸显出来,甚至有如癌细胞般扩散的趋势。
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这是李白《侠客行》的诗句,形容承诺的分量比大山还重,极言诚信的重要。中国是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诚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崇尚"诚信"的文明源源流长,早在几千年前,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不只其可”,延伸之意就是:“信,则知其可”。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淳厚。
分析起来,笔者认为微商业内存在几大顽疾。一是招摇撞骗,难以管理。从买卖对话到转账记载,从作用展示到查验等等,只要能帮微商揽客的内容都能作假。同时,微商一般都是在微信中就行交易,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可以说是监管难,打击更难,你封掉一个,它重新注册个号就能卷土重来;二是透支人际情感,失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微商其实是交际软件被过度商业化的产物。微商“杀熟”的推行形式,令网络时代人际情感随时面临被“折现”的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进行解决:
第一, 应该严格对微商进入市场的准入机制,不能轻易让一些不良奸商与骗子进入这个冉冉升起的新兴电商。
第二, 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制定管理监管方案,为微商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要让微商的发展道路再次走偏。
第三, 消费者也应该理性消费,不要贪图小利,以免到最后“丢了夫人又折兵”;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维权意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如今“互联网+”时代,微商要走的路还很长,但诚信却是不能丢的底线,没有诚信的世界,是灰冷的,诚信是份无形的财富,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下许多为人所一生受用的真谛。微商应该通过遵循底线的自律,走上宽厚经商的长远之道,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社交软件里形成的法律关系也必将被法律规范。只有微商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微商这一新兴行业才有未来,才能带给人们更多实惠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