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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止步于“微商违法纳入监管”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0-06-12 人气:3751

  近几年来,微商随着微信的普及而崛起,变得日益火爆,打开朋友圈,无不是微商的身影,满屏都被微商发的广告占据。据业内人士称,微商晒出的高额成交量、火热交易记录截图刷屏,很多是通过软件制作出来的虚假现象,不过是诱惑朋友圈的网友购买其商品,有诈骗之嫌。微商多是无牌照直销,他们的营销对象多是朋友圈的熟人,但“强大的朋友圈”可以相互转发,微商发布的广告,影响往往并不小,而微商却一直是监管盲区,因为缺乏监管,这也导致微商违法广告满天飞。违法广告的背后,就是在欺骗消费者,进行弄虚作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不要小觑了微商违法广告的危害性,微商违法广告通过交叉传播,能对消费者权益造成很大的伤害。

  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称,今后微信朋友圈的一些微商违法广告也将纳入广告监管体系,对于朋友圈里比较私密圈子的违法广告,在接到举报之后,将进行相关调查和查处。这填补了对微商监管缺失的空白。近两年来,微商一直在“野蛮生长”,没有被纳入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微信朋友圈成了微商任性地“叱咤江湖”的“自留地”。年底有望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希望能对这种微商乱象进行有力规范。

  也要看到,据张国华所说,对朋友圈里发布微商违法广告的查处限于在接到举报之后的介入,这是一种有限而“克制”的对微商违法广告的介入,而不是主动作为,主动去查处,这原因在于监管微商较为烦难,因为朋友圈是封闭环境,这就有必要鼓励网友进行举报,对于查证属实的微商违法广告,根据情况,给予举报者以奖励等。相关部门要以积极姿态监管微商。

  另外,仅仅将微商发布的广告纳入监管体系,对微商乱象还不足以实现良好治理,对如同传销一样的微商层级代理方式,对微商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等等,都要像对待网店一样实行监管,纳入职能部门的监管体系。

  对微商实行监管,并不是否定微商存在的意义,微商是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商家与消费者建立了直接接触,消除了一切的中间障碍,它与传统商业模式互为补充。但微商也不能独立于法律之外,必须要纳入法治的轨道,在监管部门的监管与督导之下,微商才会结束野蛮生长期,才能变得诚信经营,而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也能净化朋友圈环境,对朋友圈的朋友回归纯真的友谊也将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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